在泡水車的情況下,交強險、車損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的賠付情況各不相同。以下是對這三種險種的詳細分析:
交強險:
交強險的全稱是“機動車輛交通意外責任強制保險”,是車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輛出現(xiàn)道路交通意外導致受害者(不包括本車上人和被保險人)的人身安全傷亡、經濟損失,在權責限制額度內予以賠付的強制責任險。
從條款解釋中可以看出,交強險主要保障的是交通事故中第三方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而不包括車輛自身的損失。因此,泡水車的情況不在交強險的賠付范圍內。

車損險:
車損險是指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員在使用保險車輛時發(fā)生保險事故而造成保險車輛受損,保險公司在合理范圍內予以賠償?shù)囊环N汽車商業(yè)保險。
2020年車險改革后,涉水險加入車損險保障。因此,如果車輛購買了車損險,并且泡水損失不屬于免除范圍(如二次啟動導致的發(fā)動機損壞通常不在賠付范圍內),那么保險公司會在約定限額內負責賠償。
需要注意的是,車損險并非全額賠付,保險公司會根據(jù)具體情況設定絕對免賠額,并羅列責任免除條款。
第三者責任險:
第三者責任險主要保障的是交通事故中第三方的人身傷亡和財產直接損毀。
與交強險類似,第三者責任險也不包括車輛自身的損失。因此,泡水車的情況同樣不在第三者責任險的賠付范圍內。
